活动介绍

    为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在全县营造向善向美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富平好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富平居民和在富平境内生活、学习、工作的外籍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

    三、评选办法    分四个阶段

    3月份宣传动员;4月份评选上报;5--11月份展示投票;12月份总结表彰

    2.推荐方式

1)向所在的镇(管区)、部门推荐;

2)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文明办直接推荐。

    3.材料要求

 

1)推荐信息应确保内容属实,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包含被推荐人的民族、出生年月、是否党员、单位及职务等基本信息。

2)附本人正面2寸照片一张及能反映其先进事迹的生活照3张。(照片和事迹材料均是电子版)

4.电话、邮箱及联系人

电话:0913—8205660

电子邮箱:fpwmb123@163.com

联系人:刘森全  张红艳

    四、投票办法

    县文明办在综合基层推荐情况后,将逐月在富平在线网展示“富平好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社会各界可以按照富平在线网上的要求进行投票,投票过程中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公正性。 
    五、评议

    为广泛传播道德正能量,学习“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可进入富平在线网活动平台进行评议,发表评论,提出意见或建议,网民可在富平在线网活动平台对候选人进行评议。传播身边好人感人事迹。

    六、表彰奖励

12月份,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根据投票、评议、实际考察结果,提出首届“富平好人”表彰名单,并择日召开表彰大会。

 

 

 
已有9183人参与活动
投票活动截止:2014/6/9 17:46:20

公告动态

截止5月底,各镇(管区)、各部门向县文明办上报“富平好人”情况如下:城关镇3人;华朱管区3人;东上官管区2人;美原镇10人;小惠镇4人;底店管区8人;王寮镇2人;张桥镇1人;淡村镇9人;南社管区3人;庄里镇9人;觅子管区4人;齐村镇5人;薛镇4人;梅家坪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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