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富平企业家协会
协 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 陕西省富平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Fu Pi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FPEA
第二条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在富平县经商创业的人士联系,通过学习交流互动的方式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增进友谊,共谋发展,充分发挥和挖掘富平人的优势和潜能,为推动富平经济的共同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会使命:协助企业提升价值,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不落后与社会,不与时代脱节,迅速发展和提升我们的精神文明文化。
第四条 本会组成行业:由陕西省富平县从事房地产、酒店娱乐业,土特产品,商超、电子产品,汽摩行业、家用品行业、物流运输等行业者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五条 愿景与目标 企业成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行业领先者,每年吸纳至少300家企业家会员,三年内企业会员达到1000家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址:富平县人民路陕富大厦316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贯彻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会员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塑造企业良好形象。通过学习交流,掌握企业管理,品牌建设,营销策略,团队建设的实战知识和经验,提升领导力,组织力,提升企业效益
(二) 协调各方关系,妥善处理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当会员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提供服务和帮助。加强会员和各界人士之间的联系,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市场行情和营销渠道;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推动会员企业做强做大。
(三)组织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联谊会、恳谈会、洽谈会、协商会,促进会员间的精诚合作和友好往来,每年至少12次不同形式的活动,每期活动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主题学习及自由讨论环节,共同营造宽松、祥和、互利的投资经营环境。
(四)收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信息、政策信息,加强会员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会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 积极发展会员,壮大会员队伍,吸收一批思想品德好、企业经营好、奉献精神好、社会形象好的富平县商人,吸引和引导更多的富平有才能人士企业家回乡参政、议政、投资创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升协会的影响力
(五) 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艰苦创业的精神,鼓励会员投身慈善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各种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向会员提供必要的关心与帮助;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反映会员的意见和愿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制订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八) 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服务性事业,创办经济实体。
第三章 会 员
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个人会员两种。凡是富平县的企业或人士,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且主动热心为本会奉献公益事业。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并十日内给予答复或通过;
(三)缴纳会费.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其他应尽的合理义务。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多次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协会组成部分职能
会员大会
第一条: 全面负责协会企划纲要及企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条:执行协会营运方针,组织策划协会统一实施的大型活动,制定活动的实施细则,检查和监督方案的落实。制定协会规划提案,为协会领导提出发展战略,协会专项个案, 整合方向,当好协会参谋
第三条:各种协会人才选拔条件的制定和企划工作的表彰,评定,通报
第四条:确保良好的协会活动会议秩序,保持良好的会场气氛。
理 事 会
第一条: 理事会成员由较高知名度和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组成。
第二条: 理事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研讨行业热点, 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理事单位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理事单位的领导与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金融界、理论界、新闻界人士进行座谈,直接向政府部门反映基层的要求和呼声,或通过杂志和其它新闻媒介向社会呼吁,依法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为理事及理事单位的领导举办研讨会、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开展理事、理事单位之间及理事单位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联系、联谊活动,宣传党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交流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管理的经验。
秘 书 处
第一条:每月按时组织协会的召开,提前一周做好本月协会主要事项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和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保证每月每次协会的正常进行,帮助各位会友不断提高领导力,解决企业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第四条:接受大家的监督,及时将反馈的信息和意见汇总,整理,建设有关企业改进提高。
第五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服务意识。
项目合作部
第一条:定期,适时为大家提供资源对接服务,不断挖掘潜在资源,充分利用人际关系,积极开发新的产业
第二条:每次活动利用一个小时,进行资源整合,对接沟通
第三条:协调管理好与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寻找并开发新项目,新产品,新业务,做好推介工作
第四条:结束前15分钟进行现场征集在学友群发布公告,建立推荐系统,建立,健全,完善全体学友的资源整合档案表(包含: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办公地址,座机电话,手机,企业法人,企业邮箱,个人邮箱,QQ号码 网站博客地址等内容)
第五条:负责组织对全体协会行业进行分类,成立行业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推动行业发展
学习交流部
第一条:制定学习计划,通过自学,分享,交流达到所学知识,完善,升华,应用。
第二条: 通过各种方式,多种渠道,收集学习资料,实现影像化,书面化,图片化
第三条:征集,拟定每次活动的研讨主题,主持主题讨论,做好修正记录
第四条:做到课程内容与企业实际的对接,组织主题学习与交流
第五条:应邀组织会员到企业现场参观,学习,交流
第六条:调研学习需求,提出学习建议,建立管理官方博客,沟通交流,活动反馈
第七条:主持主题讨论,做好归纳总结
财 务 部
第一条:财务人员应遵循“认真负责,公开透明,节约费用”的原则。
第二条:财务人员负责每次协会活动经费的收取和支出等工作,
第三条:每季度财务人员负责在协会对财务支出进行公布
第四条:负责检查,落实学协会成员会议考勤及费用交纳
法律事业部
第一条: 参与学协项目对接决策,为项目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第二条:预防法律纠纷,解决法律争端,最大限度保证学友会法律事务纠纷中的经济利息和企业声誉;收集,整理和管理与本部分业务有关的各种内外部文件和资料,保管诉讼案件档案
第三条:从法律专业角度审核协会各职能部门,当会员公司签订的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本,确保所载条款不会对会员公司利益造成潜在威胁,定期不定期的对协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所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第四条:进行协会内的法律宣传教育
西安联络部
第一条:处理企业家协会与驻西安兄弟组织之间的联络与互动。
第二条:结合我协会具体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推广和宣传。
第三条:适时邀请外界精英人士同我协会相应部门的合作。
第四条:挖掘整理我协会所掌握的项目推广信息,向西安相对应的企业或组织进行对接。
第五条:及时发现外界适合我县发展之项目,利用协会平台进行资源整合,为繁荣富平经济创造更多机会。
第六条:充当好我协会在外界的形象窗口,为富平企业家协会不断扩充外界人脉关系。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2013年1月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条 本章程自2013年4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富平企业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