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经过富平交警大队大力整治和广泛宣传,加之我县政府部门带头践行“一盔一带”、规定要求干部职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辖区群众驾乘机动车(含电动车)佩戴“一盔一带”的意识和习惯有了很大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压降了交通事故的伤害,有效保障和呵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仍有部分人抱着旧的陋习不改,不能按规定使用“一盔一带”、特别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此,富平交警大队矢志不移,久久为功,持续开展“一盔一带”违法整治。
3月29日9时许,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胡伟峰带领民警在辖区设立检查点,以“一盔一带”整治非机动车为重点,对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于违规不佩戴安全头盔者,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并进行登记,对于还未挂牌车辆进行督促尽快挂牌,切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